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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汐科

  離開汐科那家公司,我唯一最感抱歉、最覺得對不起的是“我哥“(沒錯!他也在那家公司上班)。

  因為我辭呈寫完的當下,馬上就走了;11月1號那天在公司,待不到半小時。(簡直可以說是,千里迢迢去寫辭呈的O_O)。

  我是在離開了公司,準備去搭火車回台北的時候,才打電話跟他說的。他當然很吃驚、嚇了一跳。之後面對他都覺得很不好意思......

  哥,對不起啦><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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